关于成立二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1432/2016-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房屋征收办关 键 词:房屋征收,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24发布日期:2016-06-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成立二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防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成立二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防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6号)、《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成立二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房屋征收办主任徐力夫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许孔平、常务副主任赵思庆、副主任胡亚琼、副主任张俊生、纪检组组长朱向东、副主任刘慧担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屋征收办行政科,张俊生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国有土地上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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