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6-0005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4 | 发布日期:2016-06-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6〕14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水务局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2014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
通自来水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4月19日至6月2日,对市2014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水务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市2014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位于荥阳市境内,属于水利项目。该工程由荥阳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水务局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承建,工程地点位于豫龙镇二十里铺社区,高村乡穆寨社区、高村社区、北邙社区和王村镇新庄社区。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5眼,建管理房310.14平方米,配套水泵、气压水罐及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276万元,其中郑州市财政投资221万元,荥阳市财政配套55万元。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4年9月12日,市2014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招标,第一标段机井工程,中标单位温县北斗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282803.43元。第二标段水源建筑物配套工程、管网配套工程、机井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单位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439273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4年11月18日,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与温县北斗钻井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第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282803.43元。
2014年9月30日,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与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第二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439273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4月20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水务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71404.40元
市2014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报审结算总造价2430312.12元,其中一标段1045447.97元,二标段1384864.15元。审定结算总造价2358907.72元,其中一标段1045447.97元,二标段1313459.75元。审减结算总造价71404.40元(全部为二标段审减)。
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水建〔2006〕52号),配套的编制定额及水库枢钮工程取费标准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水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