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办事处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317477675/2016-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23发布日期:2016-06-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杨桥办事处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杨办〔2016〕16号

                  

杨桥办事处

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郑纪发〔2016〕11号)的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根据东区纪工委会议精神及东区纪工委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在办事处辖区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

(一)治理对象。杨桥办事处范围内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各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二)治理内容。一是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二是在项目申报、建设、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四是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五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六是办事处站所及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办事不公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从2016年5月—12月,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一是自查摸底。各站所及各行政村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涉及涉农惠农资金项目发放的站所,对涉农惠农资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财政、民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劳动保障等站所对涉及本单位的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其他站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二是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办事处纪工委。三是签字留档。各站所及各行政村负责人要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要向办事处纪工委签字留档,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

(二)监督检查。办事处纪工委按照“严监督、细检查”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东区纪委。

(三)案件查办。一是受理群众举报。办事处纪工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情况及时上报办事处纪工委。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办事处纪工委要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提高查案质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上交东区纪工委直查直办。三是突出查案重点。把上级纪委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站所和相关部门提出完善机制制度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办事处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相结合,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治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对本辖区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办事处纪工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干部作风的查处力度。二是对重点区域、重要站所,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严肃查办严惩什么问题。三是加强信息上报工作,按照东区纪委要求及时上报各项信息及资料。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办事处纪工委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办理,并报东区纪工委备案。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办事处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规违纪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隐瞒事情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将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办事处纪检监察室联系。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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