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67134/2016-00048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业务信息/社会团体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社团管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7 | 发布日期:2016-06-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十分重视,把年检作为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来实施。目前,已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共年检区属社会组织173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此次年检工作中,我们着重“围绕一个主题,采取两个结合”的年检方式。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这一主题,充实丰富年检内容,年检报告书中,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情况明细纳入年报材料,全面推动已经建立的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采取两个结合:一是年检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在严格审查年检书面材料的同时,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情况实地检查,增加了年度检查的针对性。二是年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确定年检结论,不单纯借助年检材料,而是注重与日常检查掌握的活动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增加年度检查的实效性,使得民非单位在年检中呈现“三个主动”,即主动自查自检、主动做好配合、主动提交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