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04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评价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7 | 发布日期:2016-06-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原则同意《河南荣威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三王庄片区安置区项目一期工程(三王庄滨河花园二号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文博大道以南,金龙路以北,玉轩路以西,泉州路以东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扬尘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废料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露天长期堆放产生的二次污染;
4、施工期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施工现场设置生态厕所,收集后由专人定期清理。施工营地选址在南水北调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外;
5、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贾鲁河;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3、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限值;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七、项目建成,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日常监管由监察队负责。
十、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一、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