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6-000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源纪〔2016〕6号 | 成文日期:2016-06-28 | 发布日期:2016-06-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科(室):
现将《龙源路办事处在全办范围内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8日
龙源路办事处在全办范围内集中开展明察暗访
活动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整顿工作纪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拟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察暗访的时间
2016年6月至8月
二、明察暗访的范围
龙源路办事处辖区
三、明察暗访的内容
(一)工作纪律方面。
1.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
2.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观看影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工作日午间饮酒;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向分管领导(或科室主任)请示,在办公室备案。
(二)重点检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
1.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以及公款消费虚开发票、分开发票、变更发票内容等行为;
2.公款接待亲朋好友以及规避组织监管到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家庭餐馆聚会聚餐;
3.借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之名公款到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地区踏青、郊游、健身或让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对象接待以及下级单位、管理对象以工作指导、业务交流等名义邀请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节日期间到辖区内进行非公务活动等行为;
4.借风俗习惯之名大操大办扫墓、祭拜已故亲人;
5.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庆事宜;
6.以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
(三)针对两类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力度。
1.公务灶超标准接待,以接待名义进行公款吃喝等行为;
2.党员干部出入娱乐会所等行为。
(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发展轻廉政建设,不能很好的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五)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2.“三资”违纪问题;
3.民生资金违纪问题;
4.土地征收流转违纪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等违纪问题;
6.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问题;
7.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问题。
四、明察暗访的方式
在组织上,办事处采取自查和东区纪工委抽查结合的形式开展检查;在时间上,坚持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双节前后开展监督检查;在地点上,重点检查高档酒店、茶馆、会所等高消费场所,选取部分商场、景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在方式上,坚持证据第一,统筹力量,借助科技手段,固定违规证据,增强检查工作的时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明察暗访工作小组。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成立明察暗访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明察暗访组):
组 长:邵伟忠
成 员:郑彦鹏 时晓方
举报监督电话:55006215
举报监督邮箱:907429558@qq.com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率先垂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节礼,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给广大干部群众树好标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三)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向察访对象通风报信,不准接受察访对象的宴请和礼物,不准利用察访之机谋取私利,不准利用察访资料要挟被查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针对明察暗访到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将此次明察暗访的结果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