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30 | 发布日期:2016-06-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提高我区环境监管水平,确保环境监管实现全覆盖,我区坚持以“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条块结合,块为主体”的原则,设置镇(办)、行政村(社区)、村组(楼院)三级网格和部门职责网格,做到监管的有机衔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多举措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网格监管体系。建立镇(办)、行政村(社区)、村组(楼院)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同时与各级城乡管理网格充分融合,做到网格无缝隙、监管无死角。注重产业集聚区、智能产业园区和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以镇(办)、社区、村组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镇办为一级网格,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长”,行政村(社区)为二级网格,其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长”,村组为三级网格,其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实行网格长负责制,网格长对本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直接责任人对本级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分包部门对同级网格监督承担分包责任。
三是落实监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落实网格长和监管责任人;网格运行注重“五定”。对各级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四是健全考核机制。设立环境监管网格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救援及时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按照“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及城乡管理网格相关考评制度,对下级网格进行科学考评,对因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的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对构成违法违纪的,分别移交、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