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6-0006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30 | 发布日期:2016-06-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6〕20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2月23日,对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位于荥阳市王村镇,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荥王路北段包括上汜路一部分,全长约3公里;二标段为荥王路南段,全长约7公里。工程内容包括行道树、绿化带栽植及养护。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由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在嘉盛世纪宾馆七楼小会议室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一标为河南中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2375341.23元;二标为河南省金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639374.38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2年12月6日,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分别与河南中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2375341.23元,与河南省金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6639374.38元。
2013年3月,王村镇人民政府依据荥阳市林业局提供的《关于市区通往镇区道路生态廊道建设提升绿化标准的说明》又与两个施工企业分别签订廊道规格提升补充协议各一份。补充协议规定开工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竣工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9934340.3元。
荥阳市王村镇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报审结算总造价24933871.49元,审定结算总造价14999531.19元,审减结算总造价9934340.3元。其中:一标段报审结算总造价7459990.34元,审定结算总造价5521830.48元,审减结算总造价1938159.86元。二标段报审结算总造价17473881.15元,审定结算总造价9477700.71元,审减结算总造价7996180.44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王村乡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