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1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30 | 发布日期:2016-06-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新形势、新变化,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荥阳市节能降耗统计进展情况,荥阳市统计局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力促能源核算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数出有据”,规范基础数据。除了按照上级能源核算方案,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折标系数等方面对能源消费总量进行认真核实,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据外,更要规范“一套表”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数据。对于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数据精确度。特别是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填报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与匹配性的核查,排除统计上报错误,为能源核算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多方联动”,力促配合到位。能源核算统计工作涉及不同的专业科室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荥阳市统计局积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能源核算统计工作。一方面加强专业科室密切联系,强化对GDP相关数据的趋势掌握,注重相关数据的及时反馈,如发现能耗测算中可能存在的数据偏差问题,及时修正,从而保证能耗测算数据测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是加强与环保、电力公司等涉能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为有效提高能源核算统计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发挥职能”,提升统计服务。除了围绕能源核算工作外,还坚守统计服务基本思想,强监测分析,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在坚持能源核算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全省及周边县区节能降耗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加大对能源生产、消耗的分析研究力度,拓展和完善能源统计服务功能,及时撰写信息和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的咨询、建议职能,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