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11/2016-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荥供销〔2016〕14号 | 成文日期:2016-06-30 | 发布日期:2016-06-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基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当前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的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未雨绸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把汛期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针对汛期可能会出现的极端天气,超前防范,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从即日起至8月底前对本单位的仓库、厂房、经营门店、职工宿舍等地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安全排查。一是检查抢险措施是否可行有力,防汛物资是否备齐、备足、到位;二是检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无阻,露天堆放商品是否上盖下垫等;三是检查是否做好突发性暴雨、山洪、内涝的防范措施;四是检查避雷设施和危房、险房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验收标准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事故(险情)发生,有预在先、依案而动、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大情小报、急情缓报和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对因责任不到位、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