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6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炭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荥阳市崔庙镇车厂村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3年5月,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炭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郑环然〔2013〕64号文给予批复。郑州市环保局2014年3月19日以郑环然试【2014】13号批复试生产,试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19日至6月19日。项目提标后,郑州市环保局2016年3月7日给于回复。 | 1.废气:破碎筛分生产线实行全密闭,料仓密闭,卸料口半封闭;爆堆洒水降尘;车间顶部安装喷淋设施;安装袋式除尘器及15米高排气筒。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荥阳市崔庙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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