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6-009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二七人常〔2016〕14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苏建设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苏建设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