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上建字〔2016〕61号 | 成文日期:2016-06-25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要求和《上街区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上办〔2016〕34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建设行业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2016年6月24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对中铝河南分公司6.2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并传达了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上街区“三大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吕保良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文斌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许爱君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赵 华 孔瑞鹏 王天骄 马强 连豆豆
徐 魏 付文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安全科,担负此项活动日常工作。安全科科长赵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科副科长孔瑞鹏、王天骄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0371—68923136
四、排查方式
排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巡查、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排查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和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排查房屋拆除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拆除时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不得先行拆除承重梁、柱。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用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平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绳索控制被告吊物处于正常状态。作业人员使用机具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行机制。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深化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排查。
(五)整治十大消防安全隐患情。
一是建设和施工单位未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无消防救援组织,相关消防制度不健全;二是建筑周围未设置满足要求的室外临时消防设施;三是外脚手架未使用阻燃密目网;四是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不标准;五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木料加工区未设置严禁吸烟标志;六是在建建筑物内设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七是民工宿舍内存放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八是使用易燃的外墙保温材料;九是消防设备配备不足,生活区未配置消防器材;十是现场材料堆放占压消防通道。
(六)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施工企业及现场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九)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十)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推进情况。
(十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十三)建筑施工人员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推进各项保险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
(十四)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
(十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三大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措施有力、整改有效,全方位、不留死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当前正值“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区进入主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建筑施工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住建局安全科要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严格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拆除工程和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针对工程项目的重点地段、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等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超前预防到位、应急管理到位。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区住建局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指派专人严盯死守;对拒不整改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重点督查、约谈项目负责人,直至隐患消除方可复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加强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并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隐患排查。
区住建局安全科和各项目有关单位要关口前移,提前做好监督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岗、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排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
该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责任单位在建设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区住建局安全科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加强辖区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引导,及时总结。
区住建局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严格落实“三大活动”排查信息报送制度。各施工单位将隐患排查台帐(详见附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台帐及时更新。本次活动期间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附件(纸质和电子稿同时报送),报送地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安全科)。
以上上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连豆豆
联系电话:68923136
邮 箱:sjqajz@163.com
附件:上街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
2016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