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 索引号:005252717/2016-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通知公告,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省司法厅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郑州市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申请

    (一)时间:7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郑州市政法干校大礼堂(工人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门口有211公交车)。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自行打印,此备案表须在可查验的有效期内);

      4、报名参加2015年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专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

      6、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按以下时间现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来办理的不予受理。不是在郑州参加考试,而在郑州申请的考生23日来办理。

    20日:1541010100001~1541010102000

    21日:1541010102001~1541010104000

    22日:1541010104001~1541010106000

    23日:1541010106001~1541010107548

    三、其他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需要留下,待上级审核后退还本人。退还时间7月29日,届时请到市司法局201室(桐柏南路224号)集中领取。

    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67651166   67618000

    新浪微博:郑州司考http://e.weibo.com/2086882701/profile?type=0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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