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6-001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保局,组织,绿色,创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07 | 发布日期:2016-07-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持续推进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的环境意识,提升学校环境管理和环境教育工作水平,激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绿色学校”的通知》(豫环文〔2016〕31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通知》(郑环文〔2016〕31号)文件要求,二七区环保局积极与二七区教体局对接,组织辖区市级绿色学校按照《河南省“绿色学校”考评标准》开展省级绿色学校的创建申报工作。
绿色学校是指学校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还可以持续发展理论为导向,在日常工作中将可持续发展思想全面纳入管理中。通过制定环境管理,开展有效的环境教育活动,创设环境保护的文化范围,促进师生、家长和专家参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全面提高师生的环境素养,共同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鼓励师生共同参与学校环境教育活动,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和联系,在实际参与的过程中发展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技能、态度、情感、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即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环境素养落实环保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