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6-009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08 | 发布日期:2016-07-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城管办购置电动巡逻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城管办购置电动巡逻车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37
二、招标项目概况:
其他非机动车3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22万元
三、招标信息:
本项目于2016年6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7月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郑航宾馆6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岳保群、刘晓明、侯永华、贺大伟、李东淼
五、中标信息:
中 标 人:河南豫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1号11号楼4单元18层207号
中标金额:218500元
交 货 期:开标后3天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606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8937670110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后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招标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