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256/2016-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1 | 发布日期:2016-07-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造势的行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我局组织人员在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发布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材料,警示群众拒绝非法集资高利诱惑, 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涉及投资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等业务的企业进行彻底清查,清理店堂和门头中涉及非法集资的内容。对发布金融户外广告的,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确认广告主的合法金融机构资格,必须查验广告发布者的发布资质,必须审查广告发布内容是否超出广告主经营范围, 必须要求广告发布者按照有关规定标明风险提示内容。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32台次,检查市场主体323户,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