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54/2016-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责任制,档案人员 | |
文 号:荥司文〔2016〕25号 | 成文日期:2016-06-30 | 发布日期:2016-07-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机关颁发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局实际,制定落实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热爱档案事业,刻苦学习档案业务和文件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负责本局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统计、保管和查阅利用工作。
4、做好档案的销毁、鉴定和移交进馆工作。
5、做好保密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热情接待查档人员,为查档者提供方便、迅速、准确地提供档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作好档案利用信息反馈工作及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
7、严格库房管理。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库房,清点档案。对应归档的文件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归档,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
8、定期召开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和《档案法》宣传,提高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
9、保持档案室清洁、整洁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10、主动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归档。
1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