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加强辖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大排查

索 引 号:005291417/2016-001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11发布日期:2016-07-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海事处加强辖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大排查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处加强辖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大排查

 

为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监督管理,荥阳地方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7月8日,9日,10日 兵分四路,分别对沿黄乡镇汜水、高村、王村、广武船舶进行连续不间断的水上船舶污染大排查。

首先,对船舶燃油质量进行检查。提取船上所用燃油样品或在供油作业时抽取油样,确保燃油含量等指标符合国内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运营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审核工作,从源头上落实防止船舶污染大气环境相关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船舶检验,确保我市沿黄水域船舶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检验规范及相关要求对所有旅游公司及个人船舶、快艇、竹筏等燃油船舶和餐饮、渔家乐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所有燃油船舶定期将供受油业务及燃油品质情况向海事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抽查,要求餐饮、渔家乐船只关闭船上污水排放,执行岸边旱厕,船内摆放大型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一律统一归整,脱离上岸,进行处置,严禁抛撒河面。

下一步,海事处将制定相应检查指南,逐步完善“防治船舶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机制,有力防治船舶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水上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水上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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