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1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2 | 发布日期:2016-07-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目标任务
1、2月底,收集统计公租房、存量商品房、安置房房源信息和公租房承租对象基本信息。
2、3月底,优先回购“三环”以外公租房;公租房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并重。
3、6月底,视情收购或租赁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为政府公租房,向已取得经适房资格证的家庭或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供应;满足公租房需求后的剩余房源,可作为拆迁过渡安置房。
(二)整体进展情况
已摸清我区公租房(1.2万套)、安置房(19.9万套)、存量商品房(2777套)和公租房承租对象(4241户)基本信息,并建立台账;已摸清“三环”以外14个在建公租房项目基本信息(4097套),与其中8个公租房项目(2096套)开发企业达成初步回购意向,与其中4个项目(锦绣山河玉瑞园389套、玉华园238套、绿地滨湖国际城五区250套、八区230套)1107套房源正在组织实施回购,起草了《二七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协议》、《二七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资金拨付操作规程》、《二七区回购资金拨付节点要件》、《二七区公共租赁住房回购协议签订操作规程》;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上级已征求意见,正式文件9月1日正式下发,下发后积极落实。
(三)推进措施
一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关于印发二七区推进公租房建设模式和保障方式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依据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情况,结合实际,对涉及该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了《推进公租房建设模式和保障方式转变工作台账》。三是积极对接,摸清底数。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79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市房管局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准确掌握公租房项目底数,并对全部的公租房项目进行摸底调查统计。
四、下步打算
1.贯彻分类整治、重点打击的整治思路,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的要求,整合房管、规划等各方面执法力量,邀请市级执法部门参与,注重采取联合行动,积极发挥整体联动机制的作用,环环紧扣,层层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形成部门信息交流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在联合执法或多部门统一行动中,信息交流和沟通至关重要,是工作顺利推动、取得成效的基础。工商、税务、房管等多部门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和交流机制,为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实施联合执法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成效。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打破“信息孤岛”限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消除旧有传统和观念,舆论宣传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住改商”整治工作中突出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作用,巧妙运用新兴媒体的及时便捷作用。利用《郑州日报》、《晚报》、电视、电台等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传统媒体统一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相关的政策文件,让群众对“住改商”有正确的认识,在社会上形成共同意识,从思想上认识“住改商”的危害并自觉予以抵制;其次通过新兴媒体发挥快捷、及时的作用,快速播报正面消息,主动抢占舆论先机,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第一时间引导舆情,快速发现、及时引导社会动态和群众意愿,密切关注网上民意和群众诉求,为“上情下达”和“民情上传”提供重要渠道,为推动工作开展发挥重要作用。
4、联合区消防大队、安监局、各乡镇办对照《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充电桩建设公司逐一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利用小区电子屏、悬挂宣传条幅、张贴警示图片等方式,用生动事例提高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定人定责。每日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引导广大业主到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切实做到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
7、稳步实施三环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回购工作,肯请市房管局在此项工作推进中给予支持和配合,在满足已取得公租房资格家庭需求后,将其用于辖区拆迁过渡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