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211/2016-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1 | 发布日期:2016-07-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晓庆同志任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少室阙文物管理所所长;
景利超同志任登封市文物管理局文物旅游管理科科长;
郝宝峰同志任登封市颍阳文物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吴旭普同志任登封市会善寺文物管理所副所长;
陈卫星同志任登封市南岳庙(箕山)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郝跃锐同志任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少室阙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昊南同志任登封市文物管理局法制安全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英敏同志的登封市颍阳文物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晓庆同志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少室阙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郝宝峰同志的登封市会善寺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吴旭普同志的登封市观星台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