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和佳苑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9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14发布日期:2016-07-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和佳苑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中原区环境保护(厅)局

关于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和佳苑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47                                 申报时间:2016年7月14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和佳苑项目

建设地点

郑州市长城路南西三环西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7000m2,项目共建设1栋25层住宅楼及配套2层商业裙楼

行业类别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建设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号1号楼

联系人

陈晓东

联系电话

18539259233

法人代表

黎东平

邮政编码

450000

新增

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工业

生活

工业

生活

电力

非电力

电力

非电力

申请新增


0.9566


0.0717





核定指标


0.9566


0.0717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郑州鑫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和佳苑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郑州市长城路南西三环西,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   23914.8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 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0.9566吨/年、氨氮0.0717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本项目建成运营期住户、社区管理用水、绿化用水及未预见用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80mg/L、30mg/L,年废水排放量2.39148万吨,(废水排入五龙口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47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贾鲁河水体中牟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1mg/L、3.76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的1.29倍和3.31倍。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3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2.8698吨/年、0.2151吨/年。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9566吨/年、氨氮0.0717吨/年。扣减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2.8698吨、氨氮0.2151吨。

 

2016年7月14日

(中原区环保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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