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417/2016-001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4 | 发布日期:2016-07-1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
召开机动车维修行业工作会议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市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与退出机制。2016年7月13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工作会议,全市60余家维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一是对2015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做了总结,要求维修企业继续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二是督促维修企业按照《河南省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国标开业条件的内容增加改善企业软硬件设施,限期到2017年1月1日后达到国标开业条件,对达不到国标开业条件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降级、直至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三是要求各维修企业严格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四是强化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要求维修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五是制定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技术排放标准。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并应设有通风设备,严禁室外喷漆。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