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572/2016-001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4 | 发布日期:2016-07-1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高山镇从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污染、秸秆禁烧等七大领域,聚焦重点,集中发力,狠抓污染源治理,强化目标要求、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100%”;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对县乡村主要干道实行专人定期保洁、定期洒水,露天物料或潜在污染源进行围挡、防尘遮盖,严禁无遮盖、有遗洒的渣土车、货车通行。
工业企业污染方面。一是坚决取缔高污染、高耗能的“新五老”、“新五小”企业;二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对碳素、铸造等行业进行环境卫生全面综合整治;三是实行领导、部门、村委三分包联合督导机制,强化督导整改落实。
燃煤污染方面。一是推动企业生产工艺升级,确保采用“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方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城乡群众减少使用燃煤;三是全面取缔劣质煤销售和使用。
禁烧防治方面。进一步确立“大气污染没有完成时,禁烧工作不能停”的思想,避免因“三夏”结束存在的松懈、麻痹心理,坚决禁止焚烧垃圾等杂物现象出现。
黄标车淘汰方面。持续全面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强对淘汰车辆的注销报废、财政补贴和检验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面。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喷涂、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整改,将重点企业纳入三分包联合督导,有效减少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郑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