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6-0006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9 | 发布日期:2016-07-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登封市食药监局嵩阳食药监所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覆盖辖区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以拉网式检查为抓手,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具有详细记录,以及餐厨废弃处理、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嵩阳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主体现存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工作人员还要求各学校食堂负责人对现存问题的整改情况加以总结,就未来本校食品安全目标共同汇整为《食品安全总结报告》,交由嵩阳食药监所统一归档保存。
下一步,嵩阳食药监所将重点做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工作,建立校长陪餐制,鼓励家长寻找笑脸学校,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