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办事处“三举措”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0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13发布日期:2016-07-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滨河办事处“三举措”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入夏以来,为了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实现滨河辖区“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滨河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三举措”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入夏以来,为了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实现滨河辖区“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滨河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三举措”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该项工作开展伊始,便建立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安排,专题督导。

二、加大宣传,充实力量。办事处制作条幅100余条,在各村主要位置悬挂,并印制秸秆禁烧保证书,要求各农户进行签订,利用宣传车辆进行不间断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利用滨河巡防队这一优势资源,24小时对辖区禁烧工作进行巡查。

三、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办事处与各行政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行政村与各村民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出事必问责,问责有对象”。成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对各村该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禁烧人员在岗、在位的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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