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95/2016-00069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监管 | |
文 号:郑安监管〔2016〕118号 | 成文日期:2016-07-15 | 发布日期:2016-07-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入夏以来,天气炎热,我省多地频发雷电、大风、强降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造成较大灾害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和汛期冶金等工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因高温和雷雨天气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市工贸企业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高温天气和汛期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督促工贸企业做好防暑降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工贸企业的特点,督促企业制定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高温酷暑和汛期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查整治隐患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6〕38号)等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当前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地检查冶金、钢铁等高温作业企业。特别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较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煤气企业等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以及多年来未发生事故、看似安全放心,实则生产工艺落后、安全隐患突出、安全意识不强的企业,要督促企业深入排查整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要合理组织生产,预防高温天气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和因雷雨天气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和雷雨天气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对因预防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沟通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切实强化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督促工贸企业进一步完善防范高温恶劣天气及汛期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确保各类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