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6-0006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基本信息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规划计划,资金安排,进度计划 | |
文 号:上发改统〔2016〕47号 | 成文日期:2016-07-15 | 发布日期:2016-07-15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
你单位呈报的《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上民〔2016〕4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福泽园)立项。
二、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项目业主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安全、人防、消防等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查批准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