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3628/2016-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3 | 发布日期:2016-07-1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气温持续升高,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济源路办事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顺利进行,办事处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制下发了《济源路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党工委、办事处要求各网格长、网格员通过安全排查,力争使全辖区各类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加油站、流动液化气点、液化气使用门店)达到“排查时有证可看、督导时有影像资料、整改时有凭据可循、追究时有资料可证”。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 从7月起,党工委、办事处在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的配合下,要求各网格长结合实际逐街道、逐单位、逐门店到现场,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各类超市、商店进行拉网式严查,清查覆盖率要达到100%,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档案建立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分别进行详细的调查备案。对存在问题当场做询问笔录,下发整改指令书。对查出的隐患联合职能部门做好研判会商,由单位或商户、社区、办事处三人签字,备案影像资料,责令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办事处实行日通报制度,社区每天下午5点将安全进展情况报安全办,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对没有进行当场整改的企业、商户进行复查,对重点行业,重大隐患单位要专人进行监管,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与执法部门结合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确保辖区安全、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办事处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排查门店376户,下达整改指令书45份,当场整改22家单位,排查出重点隐患单位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