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登政办文〔2016〕17号 | 成文日期:2016-07-15 | 发布日期:2016-07-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7月15日
登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41号)精神,全面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为登封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郑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
三、政务公开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五个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根据郑州市工作要求,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法定化的原则,稳步、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清理规范工作。(市政务服务改革办牵头落实)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市工商质监局、旅游局、安监煤炭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及便民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及时公开转移落户政策,明确迁户程序和具体要求,并作必要的解读;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发改、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公开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4.推进重大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专版、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项目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国家、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并交换数据。(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7.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8.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市国资办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9.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通过“登封扶贫”微信公众号、登封市扶贫办网站等平台,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10.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1.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和就业需求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深入宣传人才引进和发展政策措施,公开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信息,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招录安置。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和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及时发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以及劳动条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变动情况等信息。(市人社局牵头落实)
12.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市住建局、房管中心、住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坚持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周报和月报。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教体局、卫计委、食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5.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6.积极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事项和今年重点改革任务、民生事项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17.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政府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条例和内容。(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8.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信息。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按照郑州市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各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本方案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并将方案在市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02综合政务-02Q-通知公告栏目)统一发布。各相关单位要把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考核。省、郑州市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省政府将于9月份对台账工作进度开展检查,2017年2月份将对台账进行考评验收,对台账的检查和考评验收结果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布。市政府将于8月底前对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登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