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2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8 | 发布日期:2016-07-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工作规程,完善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关于开展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荥阳市统计局对2016年上半年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自查。
结合荥阳市实际情况,自查抽查了2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产品价格资料的来源渠道和报表是否相符、采集的产品价格是否同质可比、企业价格台帐是否齐全,是否有专职的统计人员等,对于企业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和基础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