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8 | 发布日期:2016-07-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通知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工作安排,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启动汛期工作紧急措施,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
1、 严格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各联系乡镇所班子成员按照各项工作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即日起立即启动汛期安全监管与地灾防治工作措施。向各乡镇、村组不定时通报天气情况,全面展开地灾群防工程,充分调动群众的广大力量,全力排查各种安全隐患,防范汛期安全事故发生。
2、 全局各责任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机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要保证汛期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时刻保持地灾防范思想准备,坚决做好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3、 各级汛期安全责任人员要立即进行巡查巡防,落实必要的装备,注重巡查巡防的不定时性与自身安全保障相结合。
4、 各级启动汛期应急工作制度,一线责任人员保持全天候值班职守状态。时刻准备应对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安全事故,时刻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和第一的位置,及时上报处理各种险情、灾情。
责成局地环科要同气象部门紧密联系加大强降雨播报密度,各国土资源所要随时向基层监管人员传送降雨变化信息,落实各项准备,全力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突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灾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