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1563404X/2016-0003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爱卫办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上爱卫办〔2016〕11号成文日期:2016-07-19发布日期:2016-07-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郑爱卫办〔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7月19日

 

 

 

 

 

 

 

 

 

 

                                                                郑爱卫办〔2016〕23号

 

                                  郑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爱卫办、市爱卫办市直各成员单位、各中标PCO公司:

    为做好我市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为明年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决定进一步开展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制原则

    以环境治理、铲除孳生地为主,药物消杀为辅,完善防灭设施为重点,运用物理防制、化学防制、生物防制、文化防制和法规防制等综合防制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防制重点

建成区(四环以内)、上街区及航空港区内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幼)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蚊蝇类孳生地。

三、防制内容

(一)以环境治理为手段,铲除“四害”孳生地

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综合整治,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场地。

(二)修复、完善“四害”防制设施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安装规范有效的防鼠、防蚊、防蝇设施,合理设置捕蝇笼、灭蚊蝇灯和毒饵站(盒)。

(三)组织开展专项防制

即日起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消杀人员全员上岗,按要求使用灭蚊蝇、蟑螂药物和器械,并结合每月11日和26日全市集中消杀日,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情况

1.有本级政府颁布的病媒生物控制管理规定或办法,或为实施上级颁布的相应规定或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有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的文件,相关预防控制措施在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中得到体现。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

2.按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GB/T27775-2011)的要求制定病媒生物控制计划、方案。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

3.各单位、社区定期开展日常控制活动。工作方案、控制活动记录、用药记录、宣传情况等。

牵头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社区

4.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统一防制活动。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

5.政府购买服务应对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服务成效。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郑州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二)工作机制建设

1.爱卫会组织、协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爱卫会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等,以及组织控制活动的资料,宣传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

2.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单位职责,社会公民积极参与病媒生物控制活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社区、居委会资料,居民参与控制情况。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社区,各爱卫会成员单位

3.区(管委会)、街道、社区、单位等有病媒生物控制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牵头单位: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社区

4.疾控中心有病媒生物控制专业人员并具备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1.有病媒生物控制专项防制经费,并满足工作需要;

2.爱卫办有工作经费;

3.有监测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四)培训和宣传开展情况

1.制定病媒生物控制培训和宣传计划。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郑州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开展针对病媒生物控制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郑州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3.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上岗。

    责任单位:郑州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4.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五)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水平

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水平不低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六)孳生地掌握情况

1.开展孳生地调查,掌握辖区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蚊蝇类孳生地本底情况,有调查方案;

2.有孳生地台账;

3.定期检查孳生地,对孳生地变化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七)各类孳生环境治理情况

1.分别制定不同类型的孳生地相应的治理方案,开展孳生地调查,掌握辖区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蝇类孳生地本底调查情况,有治理方案;

2.有孳生地日常管理措施;

3.有孳生地处理及消杀记录;

4.有检查督导记录;

5.蚊虫孳生地得到有效管理和治理;

6.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管理和治理。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八)消杀措施规范合理

1.采用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应能充分体现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原则,各项环境治理措施明确、具体,有保障措施和成效评估。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2.规范投药。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3.控制活动中能够轮换用药。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4.无过度用药现象。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5.有操作规程。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九)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牵头单位:市、区(管委会)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中标PCO公司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9日——7月25日)

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事处、中标PCO公司以建成区内“四害”侵害重点场所为主,彻底摸清“四害”孳生场地,建立孳生地台帐,成立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四害”孳生地治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计划。

(二)环境治理和综合防制阶段(7月26日——10月15日)

全方位彻底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铲除“四害”孳生地,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结合每月11日和26日全市集中消杀日,针对性的开展物理、化学防制,按要求修复、完善“四害”防制设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市爱卫办抽调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人员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单位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六、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队伍。市爱卫办成立由司同义主任任组长,张中建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人员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各级爱卫办、乡(镇)办也要明确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主管领导,健全队伍,并成立相应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严格监管,强化督导。市爱卫办城区处、宣教处、病媒处结合城区爱国卫生综合督导考核,开展社区楼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从7月21日起到10月20日止社区楼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绩占城区爱国卫生综合督导考核成绩的60%,直到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单位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验收结束。同时考核验收阶段市爱卫办将对考核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其成绩纳入第三季度“爱国卫生杯”流动红旗和年度“爱国卫生杯”的评比。各区(管委会)爱卫办、乡(镇)办、中标PCO公司要加强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现场整改。

(三)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爱卫办、乡(镇)办及中标PCO公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专业人员,广泛发动辖区群众,精心组织所属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铲除“四害”孳生地,开展专项防制,确保我市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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