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畜牧中心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索 引 号:F70640037/2016-00042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产品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19发布日期:2016-07-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畜牧中心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为切实解决中牟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近日,中牟县畜牧中心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牧屠管〔2016〕2号)文件要求,积极筹备, 在全县展开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责任单位,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扫雷行动”动员会议,观看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发动下沉执法人员、网格长、检疫员、防疫员共同参与,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行动重点。以乡镇小型屠宰场点、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集贸市场肉食品销售摊铺等为重点,展开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调研分析,深入了解全县生猪屠宰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屠宰监管的薄弱环节、面临的严峻形势、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的创新等,积极探索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的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落实好生猪屠宰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健全“代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屠宰,严格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

      三、强化检疫。进一步加强对病死猪及有害肉品无害化处理,严格做到对病死猪、病害肉及有害腺体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不少于两名官方兽医,在现场监督屠宰厂方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拍照取证(称重、焚烧、监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强化执法。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集中整治、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活动效果。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执法车辆45车次,监督抽查4个乡镇集贸市场及万邦物流园猪肉摊贩30余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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