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8372706/2016-00066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防汛抗旱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 键 词:水利水务,水利知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9 | 发布日期:2016-07-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的防洪重点城市有郑州、开封两市。
出现城市内涝时,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有关部门应加强城镇防汛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完善、落实防汛除涝预案,把各项应急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水务、城建等部门或水闸、泵站、排水管网的管理单位负责城区排涝(污)泵站、水闸及相关设施的运行监护。气象、防汛、水利等部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精细化预测预报天气,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强化预警信息发布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及时通知易涝地区各单位和居民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内涝的准备,比如转移人员、物资等。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检查,及时疏通下水道,做好排水工作;及时疏散因暴雨突袭造成的交通拥堵;设立标识,提醒路人和车辆留意下水道、大树倾倒、井盖缺失等。
当有降雨发生时,城市居民应及时关注城市内涝信息,在出行过程中可以绕开有积水的路段,避开有内涝危险的区域,有效防范内涝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有关部门应加强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城市居民掌握相关常识,提高其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