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纺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纺机项目 | 中原区梧桐街258号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新厂区位于纺织产业园内梧桐街258号,新厂区车间名称依据生产过程主要产品设备进行命名,主要分为化纤事业部、棉纺事业部、新烘燥事业部和非织造事业部。本次易地搬迁工程不包括原有厂区的电镀加工车间、喷陶瓷、四氟和铸造公司。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纺机项目(即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8000台新纺机设备,主要产品有棉纺设备、合成纤维设备、人造纤维设备、棉花机械设备、非织造织布设备和染整设备等。该项目总投资92000万元,劳动定员2200人,实有人员2494人,其中管理人员396人,专业技术人员403人,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工作7.5小时,单班制。 该项目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建成完工,2015年6月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投入试生产。
| 一、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焊接废气、切割废气、喷漆废气、喷砂废气、喷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1)焊接废气 焊接废气(烟尘)主要来自焊条的药皮,少量来自焊芯及被焊部件。该项目对焊接废气(烟尘)采用全面通风和局部排风相结合的措施。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引风管至楼顶排放。 (2)切割废气 中厚板切割采用等离子切割机,配套有CDT-125脉冲式除尘器去除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及粉尘,同时采用水上切割,在切割过程中废铁屑和废渣落入水中,废气由设备底部的抽风管抽走经脉冲除尘器净化,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喷漆废气 喷漆废气主要来自喷漆工艺、流平工艺、烘干工艺等,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还含有少量苯、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喷漆室废气含有少量漆雾粉尘,本项目首先采用水旋器漆雾处理系统去除喷漆室漆雾,然后将喷漆室废气、流平室废气和烘干室废气一起由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处理,再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4)喷砂废气 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该项目采用旋风除尘 袋式除尘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5)喷粉废气 喷粉物质为热固性粉末,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首先通过旋风过滤器将绝大部分粉末回收至供粉中心,然后再经过两级滤芯式过滤器(过滤精度分别为1微米、0.03微米)后,达到人体呼吸标准后循环使用;粉末固化采用天然气加热,尾气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6)食堂油烟废气 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认证证书见附件6)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排放及治理情况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表调磷化酸洗废水、脱脂酸洗水洗废水、喷漆室循环水外排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悬浮物等。 该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其处理工艺见图4-1。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排水经红松路向北流入须水河东侧截污干渠,再向北流至新龙路截污干渠,然后向东经郁香路南下汇入污水提升泵,最终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两类,其中一般固废主要有生产下脚料、废包装纸、纱布、废木料、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固废主要有废机油、淬火污泥、废漆渣、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 生产下脚料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纸、纱布、废木料等集中收集后暂存、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暂存、积累到一定量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 危险固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定期由河南环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见附件7:废矿物油回收处置合同),淬火污泥、废漆渣、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定期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见附件8:河南省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合同书)。 四、厂界噪声排放及治理情况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空压机、风机、电焊机、切割机及泵类等,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8日向项目周边村民公示并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并与2010年4月23日在网上进行公示,2010年5月7日在中原区纺织产业园管委会召开由贾庄村、水牛张村村民11人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参加的公众参与会,通过征求意见,公众支持项目建设,认为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不断解决当地就业。管理部门及专家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贡献较大,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