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955/2016-00061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人事,监察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0 | 发布日期:2016-07-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人社局采取措施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遏制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积极主动走访用工企业、建筑工地,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耐心解答劳资双方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和职工的政策知晓率。制定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对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加班加点、技术岗位职工执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书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合格的用工单位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规范的企业用工行为。
在全区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项目为单位,将本企业劳务工人上月的实发工资数额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填报《农民工工资支付花名册》、《项目工程职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台账》,经工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上报,同时根据月报数据,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抓好信访接待,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做好劳动监察信访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稳控处理工作,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妥善处理每一件信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