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48850/2016-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粮食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9 | 发布日期:2016-07-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粮食局机关及本系统各企业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单位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各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有效监督,维护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财务制度
(一)会计核算制度
1、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及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既要维护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2、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和私设“小金库”。
3、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4、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及财政局要求,日常公务费用报销要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5、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附消费明细清单、文件及通知、电子结算清单,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报销。
6、为了更进一步增加财务收支透明度,对局机关各项收入、支出等财务运行情况每季度在公示栏进行公示。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每年都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信息公开。
(二)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1、根据财政部门编制规程和时间要求、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编制决算应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时间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决算,综合反映单位全年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报送财政部门。
3、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各项支出。对不符合规定,超出标准费用不予报销。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三)财务开支审批、报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主管局长批准。金额在2000元以下,凭正式发票,由经办人签字后交分管局长签属实,局长签字后予以报销。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经办人说明情况及签字、由分管领导签情况属实、班子成员联审并签字。
2、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应由经办人提出计划,领导批准后,再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批备案,方可进行商品采购。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驾驶员提出维修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填写派修单,列明所修项目内容再进行维修。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首先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资产管理人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确保账物相符。
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在粮食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粮食局
文件精神,统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粮食局党组的助手。
2、具体负责粮食局下属企业资金的收缴拨付。
3、对粮食局下属企业出租,承包合同协助主管领导会同有
关科室进行审校签定。
4、具体负责下属企业资金管理,承包出租企业的承包费,
租赁费的催缴工作。
5、总公司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粮局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
6、对财务费用开支1000元以下,由经办人,公司领导签字
方能报销;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局分管领导,经办人,公
司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要有清单);5000元以上由经办人、公
司领导、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7、下属企业资金的拨付。企业先写出用款申请,有关人员
签字后上报用款计划,票据审核后,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和分管
局长签字后再拨付资金。
8、下属企业仓库、机器设备购置,维修,地坪整修等,先
写出申请计划,购置,维修面积,成本,由局分管领导协同有关
科室进行论证,经公开竞标方能实行,工程验收合格后,预留10%
质量保证金方能拨款。
9、总公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纪法律法规,严把财务开
支,俭省节约,减少开支,完成领导交办的一切事务。
三、基层企业财务管理
(一)局、总公司对外承包企业
针对这些单位,主要是管理承包者及时缴纳承包费,每季度承包者向粮食局申报企业缴纳社保情况和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由总公司具体负责收缴承包费和审核社保及工资发放单据;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并对其合同的续签和变更进行全程监督。
(二)单位自行对外承包或出租企业
1、单位费用开支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
2、单位费用开支2000元以上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
单位法人签字后,需报单位分管领导签阅方可报销。
3、单位费用开支5000元以上,由单位班子共同签阅,有费
用开支会议记录,有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同时报单位分管领导签阅后报销。
4、单位招待费、油修费、大型知名超市单笔1000元以上,
由单位班子共同签阅,报单位主管领导签阅,2000元以上有单位班子会议记录,同时上报局主管领导签阅。
5、涉及企业基建、维修、修缮等项目时,必须提供完成项
目所需资金的计划以及修理、修缮等合同;有完善的预算和决算报告;有完工后的验收报告。
6、企业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不得有下
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坐支现金。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或白条抵顶现金。
(4)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帐。
(5)编造用途套用现金。
(6)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改制企业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主要对其进行社保和工资发放的管理。每季度对其进行社保缴纳以及工资发放的申报核实。
(四)自营企业
自营企业的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经纪律执行。
1、单位费用开支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
2、单位费用开支2000元以上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单位法人签字后,单位班子成员共同签阅后方可报销。
3、单位费用开支5000元以上,由单位班子共同签阅,有费用开支会议记录,有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同时报局分管领导签阅后报销。
4、单位招待费、油修费、大型知名超市单笔1000元以上,法人签字后,由单位班子共同签阅后报销,2000元以上有单位班子会议记录,同时上报局分管领导签阅后报销。
5、涉及企业基建、维修、修缮等项目时,必须提供完成项目所需资金的计划以及修理、修缮等合同;有完善的预算和决算报告;有完工后的验收报告。
6、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涉及固定资产购置或修缮、维修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有有关资产的预算、决算、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部门的完工验收报告,大额资金必须通过招投标进行。
四、企业财务人员职责
1、企业财务人员应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企业的资金用途。
2、建立健全各企业规章制度,编制好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如实反映、分析各单位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积极主动做好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有效的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4、当好领导参谋,为企业增效、发展出谋划策。
五、企业资产的管理
1、企业法人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人,对企业的资产负有主要责任。
2、企业购置、新增、修缮固定资产,必须向粮食局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资产,要通过公开竞标程序进行。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企业对资产的变卖、处理、清理等必须经过粮食局和国资局同意,并有请示报告和批复意见。
4、对使用上级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进行的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新建、修缮、修理等须经公开招投标才能进行并按照有关要求,有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
5、企业对外出租、承包,签订合同时,必须召开职工大会,单位法人会同局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拿出具体出租方案,经律师审核,报局党组批准后方可签订实施。所签订的合同须最大化维护职工利益,确保职工的社保正常上缴,工资按时发放,确保大局稳定。合同具体签订人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实施负责,所有企业对外出租或承包应当向总公司备案。
6、对外包和对外出租企业,承包人或承租人在被承包单位内新建固定资产的,要对新建固定资产的产权进行明淅,涉及拆除原有固定资产的,对外签订合同时,需充分考虑企业拆迁的赔偿问题。
六、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发展稳定的工资和补助标准,但需报粮食局审核后方可实施。各企业必须切实重视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的节日慰问工作,节日慰问原则上每人不低于200元。
粮食局监察室每季度负责对局机关、总公司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责成有关单位上缴相同金额的违规资金。
七、此制度自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中牟县粮食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