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27037226/2016-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0 | 发布日期:2016-07-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国3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攻坚方案的通知》(牟政文〔2016〕93号)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确保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不再上路行驶,切实做好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刁家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总体要求,采取区域限行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和严查相结合、责任与集中点评相结合等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动员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三级网格长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引导辖区黄标车有序淘汰,确保2016年7月底完成辖区21辆状态正常和25辆强制注销黄标车的手续完备问题。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
由长效办牵头,将淘汰任务数进行细化,分解到各村、各级网格,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目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驾驶黄标车、报废车、长期未检验车辆的危害。充分借鉴吸收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成果和经验,确保完成2016年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长效办、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
(二)摸底排查、全面淘汰阶段(7月11日至7月25日)
长效办将黄标车信息按照车辆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后。将每辆车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提供给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各个淘汰工作人员要按照自身任务量对状态正常的车辆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强制注销的车辆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机动车所有人确定的自然灭失车辆,可由车主填写《机动车灭失申请表》,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长效办,由长效办协调联系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注销(灭失)登记手续;单位灭失车辆应填写《机动车灭失申请登记表》,提供行政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长效办协调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注销(灭失)登记。在走访时,要将《报废车辆申请表》交于报废车辆所有人进行填写,并督促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办理完毕车辆报废手续的要及时将办理结果上报长效办。
责任单位:长效办、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至31日)
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结合自身目标再次确认,对走访过但未及时办理淘汰手续的黄标车辆进行再次走访、再次宣传。乡政府对黄标车淘汰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长效办、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姬会杰为组长,乡各二级网格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刁家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乡长张贵宾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加强合作,明确任务分工。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广,环节多,各行政村、各级网格长要将责任目标落实到个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各行政村、各级网格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淘汰工作汇总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
刁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