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6-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1 | 发布日期:2016-07-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7月21日,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赵化行带队到刘集镇检查验收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刘集镇食药监管所自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根据《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牟)食药监[2016]19号)文件要求,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帮助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店能够真正达到“食品安全”示范作用,取得切实成效。
赵化行领导一行在刘集镇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内,从3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1、主体是否合法,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悬挂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2、是否建立建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
3、是否经营有过期食品,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等。
通过检查验收食品安全示范店,对我食药所积极帮助辖区食品经营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切实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随行的乡镇街道食药所负责人也对我辖区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完善建议。
下一步,刘集镇食药所要在县食药局统一领导下,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要通过创建工作,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维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