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荥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实施办法》施行

索 引 号:005291185/2016-001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22发布日期:2016-07-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荥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实施办法》施行

    为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负担,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特制定《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荥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实施办法》(荥人社[2016]10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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