汜水镇积极做好豆芽菜和豆制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索 引 号:005291513/2016-002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2发布日期:2016-07-22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7-22废止日期
汜水镇积极做好豆芽菜和豆制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豆芽菜和豆制品是我镇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不可缺少的传统食品,镇场需求量很大。为深入开展豆芽菜和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管,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阶段对我镇的豆芽菜和豆制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菜和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豆制品生产许可制度,所有豆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后方可生产经营;鼓励以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先进生产方式替代小作坊家庭式的落后生产方式,逐步建立豆芽菜行业镇场准入制度;镇场、超镇等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必须经营证照齐全的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和可追溯源头的豆芽菜;学校、机关单位、企业食堂、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购买有证企业(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和可追溯源头的豆芽菜,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验收制度,建立台账,严把进货关。

        通过专项整治,在全镇范围内消除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豆制品现象,使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退出镇场,豆制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同时切实规范豆芽菜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豆芽菜和豆制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豆芽菜和豆制品是我镇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不可缺少的传统食品,镇场需求量很大。为深入开展豆芽菜和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管,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芽菜和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豆制品生产许可制度,所有豆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后方可生产经营;鼓励以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先进生产方式替代小作坊家庭式的落后生产方式,逐步建立豆芽菜行业镇场准入制度;镇场、超镇等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必须经营证照齐全的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和可追溯源头的豆芽菜;学校、机关单位、企业食堂、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购买有证企业(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和可追溯源头的豆芽菜,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验收制度,建立台账,严把进货关。

      通过专项整治,在全镇范围内消除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豆制品现象,使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退出镇场,豆制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同时切实规范豆芽菜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豆芽菜和豆制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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