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6〕65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登封大金店中正堂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登文物字﹝2016﹞53号),经征求专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该方案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一)深化建筑价值评估,补充完善院落原有布局材料,充实复原依据;
(二)补充必要的残损原因分析及安全性评估,如墙体裂缝、窗口裂缝、木柱及整体梁架等,进一步商榷墙体裂缝及木构架裂缝采用的修复材料及工艺;
(三)细化修缮方法,补充墙体酥减高度、深度和长度等内容;
(四)补充展示利用内容,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深度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文字和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经你局审定的方案文本及相关电子档案报我局备案。工程实施前应按照《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