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6-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四项重点,矛盾纠纷,化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2 | 发布日期:2016-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采取月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
二是加强与法院、公安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三是通过“十佳精品民调案例”、“最美人民调解员”、“我的调解故事”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和全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在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中,从过去强调注重人民调解案件的结果到强调案件过程以及方式方法上,严格按照调解工作原则和制度,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重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