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明素养创造安全消费环境

索 引 号:416194080/2016-0008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商务局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6发布日期:2016-07-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提升文明素养创造安全消费环境

  根据荥阳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商务局根据我局职责对此项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在我市商场超市大力倡导坚持质量安全为己任,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禁止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商品;过期、变质、失效商品;“三无”商品;禁止乱扔杂物、乱设广告牌、乱写乱画、出店占道经营;禁止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