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2196/2016-0024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7 | 发布日期:2016-07-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群办〔2015〕26号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市网格化管理“四融合”工作法,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强化精细管理、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网格,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一级网格和相关职能委局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网格划分
环境监管网格的划分要与“四融合”工作法紧密结合,
由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住建、城管、交通、国土、工商、安煤、质监、园林、林业、商务、公安等相关职能委局配合,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并将日常监管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一)定巡查区域。由各一级网格负责,原则上按照年初各自调整确定的“四融合”条块融合小组片区,对环境监管网格进行划分,确保片区的稳定性,以便于网格长和下沉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二)定管理对象。由环保局牵头,各一级网格协助,澄清入网格职责涉及的管理对象底数和详细分布情况,根据管理对象,对下沉人员进行优化配置,确保下沉力量与工作量相一致,有充足力量参与条块融合。
(三)定责任人员。由环保局对接各一级网格,召集能为本单位提供帮助的网格内其他单位(包括住建、城管、交通、国土、工商、安煤、质监、园林、林业、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建立环保监管条块融合小组,小组组长单位为环保局,其他成员单位需积极配合提供下沉人员名单,最终由一级网格负责整理汇总小组整体人员名单(主要由网格长、下沉人员、村两委成员及协管人员组成)。
(四)定监管任务。由环保局协调各一级网格,就环保监管职责组织召开条块融合小组会议,确定组内人员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区域和工作时段等,会议议定内容由环保局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组内成员签字后,加盖公章报市长效办、社管办备案。同时,由环保局牵头,对组内成员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技巧培训,提升条块融合小组内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定监管责任。每个环境监管网格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承担巡查、信息报告和处置责任(重点排污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新增排污企业要及时建档上报),对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处置不力而产生后果的,由对应的环境监管条块融合小组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分三个阶段推进环保监管网格建立。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5日前)。各一级网格和相关职能委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互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建立环境监管条块融合小组,并形成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后报市长效办、社管办、环保局备案。
(二)培训调整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环保局和相关职能委局要就入网格职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环保监管网格内条块融合小组成员完成业务知识和技能技巧培训。同时各职能委局要与一级网格紧密结合,针对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认真查缺补漏,确保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更具操作性。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开展环环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交流相关经验做法,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一级网格和相关职能委局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建设环保监管网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各单位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台账,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环境监管条块融合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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