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卢店工商质监所全体人员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索 引 号:005303158/2016-002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7发布日期:2016-07-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卢店工商质监所全体人员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为贯彻落实郑工商文〔2016〕122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我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卢店工商质监所于7月27 日上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201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全所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落实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收集证据,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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