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27 | 发布日期:2016-07-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严格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基本农田永久性保护,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二是严格执行逐年度增加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制度。按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对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分配投入。分阶段建立完善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审查秩序。在项目用地预审阶段提前介入把关审核,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四是严格执行耕地“占优补优”政策。深入实施耕地储备制度,建立耕地保护预警预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