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区行政处罚权单位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现场指导的通知

索 引 号:744051265/2016-00072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关 键 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指导
文    号:上审改办〔2016〕22号成文日期:2016-07-28发布日期:2016-07-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区行政处罚权单位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现场指导的通知

全区各行政处罚权单位:

为落实好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市审改办领导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工作,区审改办决定指导全区44个拥有处罚权单位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完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全区44个处罚权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具有行政处罚权单位必须由法制科长带队、相关执法骨干到区审改办就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及系统运行进行现场对接。(地址:区会议中心306室,电话56508056)。

二、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与市直主管部门法规处等业务处室对接,索要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电子版(电子版带到区审改办306室现场录入时用)。如果市直主管部门无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需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送至区审改办,但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仍需录入。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照市政府规定的7月底的时间节点要求务必完成,对此次对接工作不配合、推诿应付的单位,区审改办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区审改办将向区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懒政怠政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各单位分批对接安排见附件1。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

全区44个行政处罚单位分批次对接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发改委

14

区档案局

2

区物价所

15

区爱卫办

3

区人防办

16

区商务局

4

区统计局

17

区烟草专卖局

5

区教体局

18

区民宗委

6

区科技局

19

区峡窝镇

7

区工信委

20

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8

区民政局

21

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9

区司法局

22

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10

区国土局

23

区工业路街道办事处

11

区粮管中心

24

区矿山街道办事处

12

区审计局

25

区财政局

13

区保密局

26

区人社局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27

区房产管理中心

37

区城管局

28

区交通运输局

38

区公安局

29

区公路管理局

39

区公安消防大队

30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40

区交巡警大队

31

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41

区住建局

32

区农委

42

区环保局

33

区卫计委

43

区工商质监局

34

区文广新局

44

区事业登记管理局

35

区食药监局



36

区安监局



备注:具体对接时间区审改办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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