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郑州金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地格林小城S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005292196/2016-0024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保护,治理,业务信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28发布日期:2016-07-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郑州金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地格林小城S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金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地格林小城S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1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地格林小城S1二期)建设项目

荥阳市规划道路与丁香路交叉口东南侧

郑州金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占地面积8324.24平方米,建筑面积33780.13平方米。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墙、挡板、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地下停车场机械排风,减少汽车尾气对居民生活影响。

三、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附件

  • 金地格林S1二期备案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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